德阳市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启动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林业和草原工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等12大类专业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二)能力、业绩及其他条件
严格按照《德阳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经信〔2022〕383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
技能人才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202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区(市、县)企事业单位可联系当地职改部门分配、审核账号(联系方式见附件)。
2.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3.各区(市、县)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按区(市、县)经信部门、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后,由区(市、县)经信部门统一报送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纸质材料审核
1.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2.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德阳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破格评审的人员,应于11月17日前填写《德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并由区(市、县)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德阳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证书、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区(市、县)经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
1.申报技术员须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1份,单独提交,不装订,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经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系统自动生成)。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6)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8)到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9)符合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0)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
(11)在所申报单位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1份。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1份,单独提交,不装订,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经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系统自动生成)。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6)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原件)。
(9)到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10)符合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
(12)在所申报单位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1份。
3.申报工程师须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1份,单独提交,不装订,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经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系统自动生成)。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原件)。
(7)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8)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9)提供1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项目验收材料、专利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业绩材料复印件)。
(10)任助理工程师以来,本人撰写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
(11)到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12)符合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3)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
(14)在所申报单位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1份。
(三)相关要求
1.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 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保持清晰,需确保能使用学信网微信小程序验证。
2.《评审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签署时间须完整。
4.评审结束后,仅退回评审通过人员评审表,其余材料由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保存并按规定销毁。
(四)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以外)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德阳市旌阳区蒲江街33号205室,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838-251527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人员应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职称评审缴款信息表(见附件)。
(三)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完成在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我市所开展的继续教育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请登录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px.dyhrsc.cn/)。
(六)持有和我市签订职称互认协议的重庆、成都、绵阳、眉山、乐山、资阳、遂宁、雅安、南充等地人社部门授权评审的职称证书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和评审表(或红头任职文件)申报。持有以上地区以外的非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须经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或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予以确认,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单位盖章)。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